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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最新通知:对未就业毕业生提供不少于3次岗位推介

2019-09-26 09:53 来源: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 点击次数:187

近日,人社部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的通知》,《通知》明确将对未就业毕业生组织不少于2场专场招聘,提供不少于3次有针对性的岗位推介。本次就业服务行动都有哪些具体帮扶措施?跟教育小微一起看↓↓↓

问:服务行动的目标是什么?

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面纳入就业帮扶,落实实名制就业服务,对需要岗位信息的开展职业介绍,对需要求职技巧的提供职业指导,对需要提升技能的提供职业培训,对需要增加经验的提供见习机会,对有志创业的提供创业服务,对就业困难的开展就业援助,使有需要的高校毕业生都能得到相应的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

问:服务行动的措施有哪些?

(一)扎实做好跟踪管理

各地人社部门要抓紧协调教育部门,7月底前完成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交接,同步分解下发本地户籍人员信息,推进省内跨地区信息交换,及早锁定帮扶对象。发挥各类渠道作用主动登记,在报到接收、就业失业登记、政策申请等业务办理时进行登记,在各类招聘活动中现场登记,依托社区基层服务平台集中摸排,做到人员信息应登尽登。将各类渠道获取的信息及时录入数据库,并对后续跟踪服务情况进行动态更新,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需求清、服务情况清。完善实名信息服务系统,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部门信息共享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服务平台,为跟踪服务提供支撑。

(二)积极推进精准服务

根据未就业毕业生底数、特点和需求,集中开展“四个一”服务——

给毕业生一封信,介绍就业服务行动安排,告知政策服务享受渠道,提供信息查询路径。

发放一份就业创业服务清单,明确政策内容、服务事项、享受条件和申请流程,力促毕业生对政策服务应享尽知。

开展一次职业指导,讲解求职面试技巧,开展模拟招聘,提供职业素质测评,帮助毕业生合理确定职业定位,提升求职能力。

制定一份求职计划书,明晰求职意愿、技能水平,提出职业规划方向,推荐适合的就业服务项目,帮助毕业生确定求职路径。

(三)深入开展分类帮扶

深入企业、基层一线收集岗位信息,对未就业毕业生组织不少于2场专场招聘,提供不少于3次有针对性的岗位推介。

集中开展就业见习,根据毕业生专业、技能水平和见习需求,开发一批高质量见习岗位,组织双向选择洽谈会,使有见习意愿的毕业生都能得到见习机会,落实见习补贴政策。

将有培训需求的毕业生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荐参加适合的培训课程、培训项目,落实培训补贴政策,提升就业技能水平和社会适应能力。

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及就业困难少数民族毕业生建立“一对一”联系帮扶机制,制定专项帮扶计划,优先推荐岗位,加强跟踪回访,在深度贫困地区开展送岗位上门活动。

(四)加强就业权益保护

结合开展就业政策落实服务落地专项行动,梳理发布政策经办清单,精简政策凭证,着力抓好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扩面等政策落地,确保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都能享受。

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招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依法查处“黑中介”、违规检测乙肝项目等违法行为。

开展一次就业权益保护专题宣传,解读劳动就业政策法规,整理发布招聘欺诈典型案例和维权警示,畅通投诉维权渠道,提高毕业生风险防范和权益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