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2020年度应届毕业生: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毕业年度高校、中职、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1000元,发放时间为在毕业学年上学期10月末,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特困人员的毕业年度高校、中职、技工院校毕业生,以上条件只能选择一种,不重复享受,其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是指贷款期限包含毕业年度的情况。
二、申请和审核程序。各高校、中职、技工院校应将补贴政策、所需申请材料通知到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自愿申请,各高校、中职、技工院校负责按政策条件要求进行审核,统一汇总后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补贴。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需提供: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书(或证明材料,县区以上民政低保部门盖章)原件、复印件,低保金的近期银行发放记录(要有发放银行盖章),毕业生与低保金领取人关系证明(家庭户籍或公安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籍证明、求职补贴申请表、毕业生本人龙江或建设银行银行卡复印件(背面需本人签名)。
2、残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残疾证原件、复印件,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籍证明,毕业生本人龙江银行卡或建设银行银行卡复印件(背面需本人签名)。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贷款)的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与贷款银行签定的贷款合同原件、复印件,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籍证明,毕业生本人龙江银行卡或建设银行银行卡复印件(背面需本人签名)。
4、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需提供: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书或低收入证书(或证明材料,县区以上民政低保部门盖章),残疾证原件、复印件,近期银行发放记录(要有发放银行盖章),毕业生与低保金领取人关系证明(家庭户籍或公安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籍证明,毕业生本人龙江银行卡或建设银行银行卡复印件(背面需本人签名);
5、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毕业生需提供: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县区以上扶贫办出具的证明,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生本人龙江银行卡或建设银行银行卡复印件(背面需本人签名);
6、特困人员毕业生需提供: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所在家庭享受特困证书(或证明材料,县区以上民政低保部门盖章)原件、复印件,低保金的近期银行发放记录(要有发放银行盖章),毕业生与特困金领取人关系证明(家庭户籍或公安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籍证明,毕业生本人龙江银行卡或建设银行银行卡复印件(背面需本人签名);
7、相关说明:各高校、中职、技工院校负责收取毕业生的申请材料,对其中的原件审核后要及时返还毕业生本人,保留本人签字的复印件。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要有毕业生本人签字、审核人签字、院校负责此项工作的部门公章,汇总名册上要有学校分管领导签字和行政公章。以上材料按申请表、银行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每人一份。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要在校内公示栏、网站和院系班级公示至少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各高校、大庆技师学院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申请补贴报告,并附带相关申请材料。
8、全面精简政策凭证,凡可联网查询或承诺保证事项,一律不再要求申请人出具证明。
三、工作安排。2019年10月8日前,各系部将申请材料准备完毕,报送至辅远楼117室。
附件:
1、大学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承诺书
文件依据:
1、省厅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黑人社函〔2019〕984号)
2、人社部发《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
3、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具体措施》
4、《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的通知(黑财规审〔2018〕10号)
政策3;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具体措施.doc
政策1-2;黑人社函〔2019〕984号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2).doc
政策4;黑财规审《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的通知[2018]10号.pdf
联 系 人:刘晓琳
联系地址: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辅远楼11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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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