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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中心发布2018年第6号预警:“培训贷”里有陷阱,学子别盲信

2019-09-20 15:39 来源:哈尔滨广厦学院 点击次数:228


近期,广大高校应届毕业生进入求职应聘的繁忙时期。有媒体报道,一些不法培训机构利用学生在求职季急于找到工作的不安心理,表面上为学生设计各种培训计划,作出提供兼职、实习、内推就业等虚假许诺,鼓吹接受“培训”后直接安排就业等,实际上在培训协议中嵌入贷款合同,但并未提供实质性的培训内容,使许多学生在不清楚合同内容的情况下背上了高利贷,卷入“培训贷”层层陷阱。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日前发出2018年第6号预警(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郑重提醒广大学生务必保持清醒、提高警惕、明法用法↓↓↓


 


  第一,保持清醒

广大学生在求职应聘等关键时期要保持头脑清醒,不轻信天花乱坠的宣传,细心识别不法机构精心设置的诱饵。要通过学校等正规渠道寻找实习兼职或求职机会,对社会培训机构的资质和培训内容要进行深入了解和确认,不要“有病乱投医”,被不法机构和人员“忽悠”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付出任何成本就能得到好处背后一定隐藏着陷阱,千万不要上了骗子的当。

  第二,提高警惕

广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特别是在签订相关合同时,要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内容,弄清楚实际资费标准,不要盲目信任“熟人”、不要随意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不要在未“吃透”合同条款的情况下轻易签字。签字画押就意味着要负责任,负不起的责就别签字,千万不要干自己请客却让家长买单的事。要多了解熟悉金融常识,遇到不清楚的问题时,多咨询请教老师、家长和学长,谨慎一点没坏处,多长一双眼睛没坏处,提高自己对“培训贷”及其隐身产品的甄别和抵制能力。

  第三,明法用法

新时代的大学生要自觉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提高自己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做个知法、守法的现代人、理性人。要明晰个人经济活动中的法律关系和法律后果,注意留存相关凭据,当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时,第一时间报警,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再次郑重提醒广大大学学生工作者和资助工作者——


在保护学生隐私的前提下,密切关注在校学生的大额经济支出,及时向学生尤其是应届毕业生宣讲不良“校园贷”及其各类变种的危害,避免学生落入陷阱而不能自拔,避免小问题酿成大问题。

文章转自:黑龙江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