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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及补充材料的相关要求

2018-07-02 00:00 来源: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 点击次数:203

情况一:所需认证的学历,证书和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或身份证号)不一致


  请向学信网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


  (2)身份证原件;


  (3)按以下不同情况提供补充材料:


    ◆ 若为公安部门进行了更改


    户籍信息变更情况说明 (说明变更原因且必须加盖含县级公安机关名称的户口专用章,并附经办人及联系电话,如有必要另可复印相关变更材料进行辅助说明)。


    ◆ 若为学校填报信息错误


    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含该生信息、学校及招办公章的名册单页,并加盖学校档案馆或教务部门公章)、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情况说明或换发毕业证明书 (普通类、成人类:向毕业院校申请办理;自考类:向黑龙江省教育考试院申请办理)。


    ◆若为持证人填报信息错误


    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含该生信息、学校及招办公章的名册单页,并加盖学校档案馆或教务部门公章)、人事档案内的学籍相关资料、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 (说明两个不同的出生日期材料同属于一份人事档案)。


 


情况二:所需认证的学历,证书和身份证上的姓名不一致


  请向学信网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


  (2)身份证原件;


  (3)按以下不同情况提供补充材料:


    ◆ 若到公安部门进行了更改


    户口本单页或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含曾用名信息);


    ◆ 若为学校填报信息错误


    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含该生信息、学校及招办公章的名册单页,并加盖学校档案馆或教务部门公章)、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情况说明或换发毕业证明书 (普通类、成人类:向毕业院校申请办理;自考类:向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申请办理)。


 


情况三:所需认证的学历,证书和身份证上的性别不一致


  请向学信网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


  (2)身份证原件;


  (3)按以下不同情况提供补充材料:


    ◆ 若已到公安部门进行了更改


    户籍信息变更证明 (说明变更原因且必须加盖含县级公安机关名称的户口专用章,并附经办人及联系电话,如有必要另可复印相关变更材料进行辅助说明)。


    ◆ 若为学校填报信息错误


    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含该生信息、学校及招办公章的名册单页,并加盖学校档案馆或教务部门公章)、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情况说明或换发毕业证明书 (普通类、成人类:向毕业院校申请办理;自考类:向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申请办理)。


 


情况四:若毕业证书原件遗失或有涂改


    需到毕业院校补办《毕业证明书》,持《毕业证明书》申请认证。


    注:1.《毕业证明书》要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式样和质量,名称应明确为“高等学校毕业证明书”或“高等学校结业证明书”,填写内容与原学历证书基本相同,包括学习时间、学历层次、专业等,贴本人免冠相片,盖学校印章及编号。《学历证明书》上应注明原学历证书编号和“因证书遗失,特补此证,以兹证明”相关字样,由学校现任校长具名签发。高等教育学历证明书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


         2.黑龙江省自考类毕业证书,认证申请人需到黑龙江省教育考试院开具《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