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毕业生顶岗就业综合表现考核评价表
毕 业 生 本 人 填 写
| 姓 名 | 性 别 | 政治面貌 | |||||||||
班级专业 | 联系电话 | |||||||||||
就业实习单位 | 单位负责人 | |||||||||||
就业实习时间 | 单位电话 | |||||||||||
自 我 总 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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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我 评 价(10%) | ||||||||||||
优 秀 | 称 职 | 基本称职 | 不称职 | |||||||||
用 人 单 位 填 写 在 选 项 中 划 √
用 人 单 位 填 写
| 评 价 项 目(90%) | 优秀 | 良好 | 一般 | 差 | |||||||
政治素质,意志品质10% | ||||||||||||
组织纪律性,服从工作安排10% | ||||||||||||
职业道德与团队协作意识10% | ||||||||||||
岗位适应能力与业务水平10% | ||||||||||||
工作稳定度和职业忠诚度(考勤考纪情况)10% | ||||||||||||
分析问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10% | ||||||||||||
语言表达、文字能力及信息处理能力10% | ||||||||||||
工作创新意识与创造能力5% | ||||||||||||
学习能力和管理能力5% | ||||||||||||
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5% | ||||||||||||
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5% | ||||||||||||
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总体评价及考核等级: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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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院 教 务 处 填 写 | 教务处对毕业生成绩认定: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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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