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
学校名称: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审查部门: 审查人: 编号:
姓 名 | 性 别 | □男 □女 | ||||
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 省(市、区) 市(区、州、盟) 县(区、市、旗) | |||||
身份证号码 | ||||||
所 获 学 历 | 专业 | |||||
离校 后联 系方 式 | 固定电话 | |||||
手 机 | ||||||
家庭电话 | ||||||
QQ号 | 微信号 | |||||
灵活就业方式 | □自主创业 □自由职业 □其他灵活就业形式(灵活就业单位): | |||||
工 作 地 点 | ||||||
工作内容(或行业) | ||||||
本 人 声 明 | 本着诚信原则,本人以上填写信息完全真实,否则负由此产生的后果。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
说明:1.灵活就业是指毕业生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形式就业。其中包括自主创业、自由职业和其他灵活就业。
毕业生自主创业:指创立企业(包括参与创立企业),或是新企业的所有者、管理者。包括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类型。
自由职业:指以个体劳动为主的一类职业,如作家、自由撰稿人、翻译工作者、中介服务工作者、某些艺术工作者等。
其他灵活就业:指有就业岗位,但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
2.所有灵活就业的毕业生离校前必须填写此表,选择“其他灵活就业形式”项时必须填写具体内容,否则不予认定。
3.学校可在此表基本信息项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内容和项目。
4.学校在上报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应妥善保管每一位灵活就业毕业生填写的登记表并注意保密,保存期限一年。
5.毕业生在选择项□内划√。该登记对毕业生的升学就业无任何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