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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建设毕业生就业缓冲区岗位招募公告

2020-08-25 14:55 来源: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 点击次数:213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高校建设毕业生就业缓冲区的实施方案》要求,为帮助未就业毕业生积累实践经验,增强就业能力,缓解就业压力,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拟面向学院未就业应届毕业生招募辅导员助理若干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及计划

辅导员助理,15名。

二、招募对象

报名人员应为学院2020届毕业生且截止到2020年8月24日尚未就业。其中:国家贫困县建档立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和少数民族毕业生优先。

三、招募条件

(一)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

(二)在校期间模范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德优良,未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三)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准予毕业;

(四)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学生社团活动,或者有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者;

(五)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六)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有团队意识、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发展潜力。

四、招募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26日8点-27日17点。报名方式为电子邮件报名,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报名文件格式为“姓名+所学专业、班级”,联系方式需填写正在使用的手机号码,报名表的照片需为近照。表格中信息必须填写准确,没有的项目填“无”,不得有空项。报名电子邮箱为:nkzy-rsc@163.com,未按要求时间及要求材料报名的视为不合格。

(二)资格审查。由学院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于8月28日共同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核

考核采取心理测试和面试的方式,时间为2020年8月29日,具体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考核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四)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按照招募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对于隐瞒重大疾病,以欺瞒方式通过学校体检,与学院签订的协议视为无效。

(五)根据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学院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公示。

(六)录用及待遇

1.录用人员与学院签订见习协议,见习期限为3个月-1年。

2.见习期间每月补助2000元,考核合格后发放。

3.学院为见习学生购买意外伤害险,免费安排住宿,生活费自理(行李、备品等自备)。

五、招募纪律

对有下列情况的应试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考核或录用资格;已录用的,解除协议,予以清退。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募资格的;

(二)应试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假舞弊的;

(三)有其他违纪情形的。

监督电话:(0451)88127107(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451-88122167      0451-88122636

电子信箱:nkzy-rsc@163.com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建设毕业生就业缓冲区岗位招募公告(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