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中央六保六稳会议精神,落实毕业生就业政策,扎实推进就业工作的良性发展,全面准确掌握我院毕业生就业情况,现将开展2020届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准确掌握学院毕业生就业情况,保证上报数据的真实有效,对未就业毕业生进行调查摸底,建立专门台账,切实掌握学院未就业毕业生底数,采取有效帮扶措施,促进未就业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
二、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从5月31日至8月31日,集中三个月时间,由招生就业处牵头负责,以有毕业生的系部为调查责任主体,通过电话、函访等多种形式进行调查摸底,全面了解掌握我院毕业生总量及就业情况。各系部在调查摸底结束后将有关毕业生就业数据提交至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
1.数据核查。充分利用各系部上报的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数据信息,对公司的地址、经营范围、联络方式等信息进行全面核查,对毕业生所留的电话、地址等信息进行全方位的核对,切实保障联络畅通,为下一步省就业指导中心核查做好准备。
2.实地走访。为全面落实学院毕业生跟踪回访机制,保证毕业生就业满意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由招生就业处统一组织,采取随机抽查形式,对毕业生就业情况及相关数据进行核查,对企业进行调研、对毕业生进行实地走访。
(二)汇总分析。由就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提出具体工作方案,建立毕业生台帐,实行实名管理和动态监测。通过委托第三方核查各系部提供基础数据,形成就业情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果的使用。
1.发布信息。就业指导中心汇总毕业生就业信息后,通过“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以及校园内外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对未就业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提供方便快捷、全方位的就业信息服务。
2.组织招聘活动。根据核查信息的情况,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各种类型的毕业生招聘活动。
3.研究制定毕业生就业政策。就业指导中心将对调查情况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学院毕业生就业现状,完成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就业质量报告,提出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具体意见。
三、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毕业生就业工作是院校人才培养的最后一个环节,是检验培养效果的主要方式,就业工作部门要牢固地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学院工作的首位,坚定信心,有效做好任务落实 。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相关部门和人员,按照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进度,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在6月底完成毕业生的派遣工作。
(三)适时调整,确保安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仍在持续进行,就业工作开展要在疫情防控的总要求下进行,严格落实上级与学院疫情防控规定,有关举措、活动开展要视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做出调整,保证就业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师生人员安全、健康。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褚志强,电话:0453-6533185、13359880866
联系人:张新国,电话:0453-6575123、18945330300
附件:1.毕业生信息统计表
2.各系部就业信息统计表
招生就业处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