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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的通知

2020-04-14 14:31 来源: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 点击次数:152

根据省就业指导中心通知,为推进落实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第二次调度视频会议精神,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宣传,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优秀典型事迹,现组织开展第三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1.基层就业大学生:“基层就业”的界定是: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区域、单位就业或通过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涵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选范围包括在校或毕业5年内符合上述条件及参加上述基层项目毕业生,尤其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在基层工作有突出表现的,可重点选拔推荐

2.大学生创业人物:在校或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突出创业事迹,可提及毕业院校以及创业过程中学校给予的指导或者创业过程中享受到的国家政策。

3.军营大学生战士:在读或毕业时应征入伍的大学生,现役或退役1年内的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有优异表现,突出军营对大学生的锤炼,以及离开部队后入伍经历对个人发展的积极作用。

二、有关事项及要求

1.名额分配及要求:请各系积极组织开展征集活动,要安排专人负责,要对征集材料进行把关和指导,要积极沟通提前准备好所需提交材料。机电、经贸每项至少推荐2名,农林、动科、建工每项至少推荐1名(有事迹突出者,可多报)。护理分院暂无毕业生,可自愿推荐疫情防控期间等切入点的人物事迹,名额不限。

2.审核及证书发放:就业处将联合各系对所有报送人物事迹进行审核评比颁发校级证书和纪念品每项评选出5名候选人推送到省级(有事迹突出者,可多报),如省级评选获胜,颁发省级证书。

3.媒体宣传校级获选人人物事迹将在学院官网、就业信息网、学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省级获选人物事迹将在黑龙江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互联网平台和黑龙江省大学生就业微信公众号发布,推荐全国就业指导中心官网、《中国大学生就业》杂志网站、新职业网站发布,并组织省年度典型人物事迹宣传报告会。

4.文稿格式:每篇事迹字数限定在1500-3000字(WORD文档)每篇事迹文需附2张人物照片(JPG文件,文件大小不低于3M,适用于纸质文件清晰印刷)

5.报送要求:请各填写第三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推荐表格(电子版,见附件),于4月25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

6、校级评审和报省安排:预定于4月27日(周一)进行对事迹材料评审,每系选派2名评委参加钉钉线上评选活动;4月28日对入选事迹材料再加工,细推敲,定稿;29日就业处将纸质版材料装订成册,快递邮出。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立昆

手机/微信号:13234999943

电子信箱:34136818@qq.com

 

附件:第三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推荐表格

 

就业处    

2020年4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