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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期间组织开展《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学习的通知

2020-03-18 18:16 来源:黑龙江工业学院 点击次数:1882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的通知》(教高厅〔2007〕7号)要求,落实《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通知》和我校相关教学工作指导意见等系列文件安排,实现在延迟返校期间“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生职业发展、就业指导、创业教育理论和实践课程的普及率,帮助学生提高职业规划意识和求职技能,现对疫情期间《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学习做如下安排。

 一、学习形式

 网络课程学习+职业规划测评+线上教师指导+效果检查反馈

 二、学习时间

 2020年3月18日—4月30日

 三、具体流程

 (一)面向对象

 全校2018级、2019级本(专)科生

 (二)参与方式

 1.网络课程学习:各年级学生结合前期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学习内容,按照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推荐使用就业创业在线公益资源》的通知要求,充分运用好在线公益资源,做好课程再次学习工作。(详见附件1)

 2.职业规划测评:学校与北京北森测评技术有限公司积极沟通交流,实现校企合作,免费为我校提供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和北京北森测评技术有限公司联合研发的“北森吉讯大学生职业测评与规划系统”。该系统汇集三大功能:认识自我、认识职业、有效的决策行动,不仅可以帮助大学生进行各类职业生涯决策,还能以完整、科学的方法来引导学生做出适合自己的生涯规划。

 要求全校2018级、2019级本(专)科生开展职业规划测评,测评时间截止到4月30日。(详见附件2)

 3.线上教师指导:为进一步帮助学生更加深入、全面地了解自我,合理定位,加强学生生涯教育和个性化指导,提高职业规划能力和就业竞争力,学校在疫情期间开展线上生涯咨询与辅导活动,学生可将生涯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发送至生涯规划老师指定邮箱,并进行预约,由专业生涯规划师帮助解决相关问题。(详见附件3)

 4.效果检查反馈:根据学生对职业生涯规划的理解和学习,各年级学生需提交相应作业,作为效果检查。

 2018级学生提交职业生涯规划书。

 2019级学生提交学业规划书。

 学校对优秀职业生涯规划和学业规划作品进行表彰,每个年级拟评选表彰50件优秀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并进行展播。

 要求在4月30日前完成提交,将相应规划书以Word格式发送到指定老师邮箱。(详见附件4)

 四、相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责成专人负责本学院相关学习及效果完成督查工作。

 2.学校将对在课程指导学习中动员效率高、完成情况好、学习效果明显的二级学院给予表彰。

 3.相关附件内容,各年级学生请了解班级微信群或QQ群。

 4.未尽事宜可联系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罗加龙。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