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指出:“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创新政策措施,完善服务保障机制,引导大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有力推动了基层事业发展。基层是高校毕业生熟悉当代中国社会、了解中国国情的最好课堂,是高校毕业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平台。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是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和就业优先战略的重要举措,是为基层输送人才、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的重要途径。”
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渠道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是由中组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2008年联合出台实施。计划用五年时间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或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等职务。从2010年开始,扩大选聘规模,逐步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官”计划的目标。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在村工作期限一般为2-3年。
招募对象: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学生党员或优秀学生干部
工作内容: 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第一年,一般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重点了解熟悉农村工作,整理一套涉农政策、走访一遍全村农户、完善一套村情档案、形成一份调研报告、提出一条发展建议、学习一门实用技术,努力实现角色转变。从第二年开始,考核称职、符合任职条件的,原则上应担任村“两委”委员或以上职务并明确分工,帮助村民发展致富项目、领办合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参与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为村民代办各项事务,不断提高能力素质。
相关政策:
1.离岗大学生村官自主择业前可免费托管人事档案、免费参加一期职业培训,3年内继续享受大学生村官创业扶持、报考研究生加分等优惠政策。
2. 按时足额发放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建立正常增长机制。新聘任大学生村官补贴标准比照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随之同步提高。
3.探索建立大学生村官绩效考核奖励制度。
4.健全和落实大学生村官社会保险和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学费补偿、助学贷款财政代偿等相关配套保障制度。
5.提高财政补助标准。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为西部地区大学生村官人均每年2万元、中部地区人均每年1.5万元、东部地区人均每年0.8万元,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承担。
6.在创业方面有扶持政策,在留村任职方面有鼓励政策,在有序流动方面有促进政策。
(信息来源:http://www.gjgwy.org/
201304/2824.html
更多信息可关注:大学生村官工作指定官网http://cunguan.youth.cn/zkxx/)
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的简称。“三支一扶”计划是由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八部门从2006年开始组织实施。
工作时限:2年
招募对象:应届大学生及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学历要求大专以上
服务期间待遇:"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参照本地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费用,要纳入财政给予的工作、生活补贴范围。中央财政补助西部地区的费用按人均每年1.5万元的标准拨付,补助中部地区的费用按人均每年1万元的标准拨付,补助东部地区的费用按人均每年0.5万元的标准拨付。
相关政策:
1.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或有相对应的自然减员需补充人员时,要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不低于40%的比例,聘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聘用"三支一扶"大学生。
2.对于准备自主创业人员,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可以享受一定的政策加分或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4.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服务2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回到原籍或到其他地区工作,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应准予落户。
6.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时,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等。
7.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对已落实就业岗位的大学生,各级"三支一扶"办公室要按规定落实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工龄计算、服务年限视同社会保险缴纳年限等政策。
(信息来源:https://www.ncss.org.cn/jc/
szyf/index.shtml)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由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从2003年起组织实施。从2003年开始,每年招募1.8万名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为期1-3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
招募对象: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岗之前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通过西部计划体检。有志愿服务经历和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的优先录用。
服务内容:服务期为1至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2019年西部计划设基础教育、服务三农、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7个专项。
相关政策:
1. 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3.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5. 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6. 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7.中央财政按照西部地区每人每年3万元(南疆四地州、西藏每人每年4万元)、中部地区每人每年2.4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地方财政统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自身财力,按月发放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承担志愿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为志愿者购买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
8.各县级项目办及基层服务单位积极为志愿者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的便利。
(信息来源:http://xibu.youth.cn/gzdt/
gg/201905/t20190508_11947565.htm
欲了解更多详情可关注:西部计划官网(http://xibu.youth.cn/)和“西部志愿汇”微信公众号)
工作时间:聘期为3年
招募对象及要求: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3)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4)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相关政策:
1.特设岗位教师享受《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和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2.“计划”的实施可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结合。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设岗位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特设岗位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3. 特设岗位教师3年聘期满后,对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要负责落实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实施“计划”的地区要进一步创新教师补充机制,今后城市、县镇学校教师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聘用特设岗位教师。对重新择业的,各地要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4. 各受援县(市)和学校,要为特设岗位教师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信息来源:http://www.gov.cn/zwgk/20
0605/18/content_284197.htm)
欢迎广大毕业生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国家基层就业项目。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让青春在基层闪光,让生命在基层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