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补发或遗失证明签发审批表
姓 名 | 性 别 | 学 历 | |||||
学院(系) | 专 业 | ||||||
家庭所在地 | 联系方式 | ||||||
报到证号 | 毕业年份 | ||||||
原报到单位 | 原证签发时间 | ||||||
事 由:
毕业生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学院(系)经办人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 学校就业主管部门负责人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 ||||||
黑龙江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审批人:
年 月 日 | |||||||
备 注: 1、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可补发就业报到证; 2、毕业时间超过三年的,不能补发报到证,可签发报到证遗失证明; 3、就业报到证号填写为报到证右下角打印编号,可在毕业学校就业工作部门查询; 4、携带此表在丢失所在地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声明原证作废; 5、见报之日起一月后,持报纸原件、毕业证复印件、本表到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哈市香坊区赣水路12—8号)二楼大厅办理; 6、办公电话:0451—82353558转205、206。 | |||||||
黑龙江省教育厅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