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7-09-05 点击次数:732

        根据国家和省、市各级主管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提高学生就业工作水平,进一步优化目标,理顺关系,明确责任,强化措施,规范管理,在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基础上提高就业质量,提升学校综合实力,助力学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就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学生就业工作的目标和工作思路


    1.深刻认识做好学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毕业生就业状况是检验与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的重要指标。就业工作是关系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实现、关系毕业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关系学校生存和长远发展、关系到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是党和国家的战略任务。在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明确目标, 正确面对较为严峻的毕业生就业形势,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是打造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升级版的关键。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把促进学生充分就业、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作为学校办学的重要任务来抓。


        2.深刻认识做好学生就业工作的紧迫性。当前,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和全新的挑战。从全国、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看,“十三五”时期,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仍然巨大,促进毕业生就业任务依然十分繁重;从我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看,尽管总体趋势是趋稳向好,但毕业生就业率在全省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排名中不乐观,就业率提高与就业质量提升仍有巨大空间。从我校学生状况看,部分学生对就业的严峻形势认识不足,竞争意识和学习动力不强,就业期望值偏高,就业能力有待提高。因此,目前形势下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是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学校办学竞争力的迫切需要。各学院、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切实保障毕业生顺利就业是每一名教职员工的重要责任,齐心协力、千方百计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3.就业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地方、服务基层,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根本,以提高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为目标,以转变就业和择业观念、提升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为重点,以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创新创业教育和教学改革、规范管理制度、适度加大投入为保障,不断深化“全员参与、全程指导、全面服务”的工作理念,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最大限度地帮助毕业生实现充分就业,形成全校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建立完善学生就业工作机制


        4.认真实施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健全完善就业工作的“纵横联动”机制。


        纵向联动:一是全面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就业部门统筹协调,学院全面负责,全员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招生就业处统筹、协调、指导、服务的工作职能,突出二级学院的就业工作主体责任地位;二是按照学校领导联系基层制度的分工,落实校领导包学院,指导督促各学院就业工作的开展。各学院领导包专业或者班级,毕业班辅导员、教师包学生,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横向联动:一是继续将就业工作与学校的招生规模、专业设置、培养目标、教学评估相挂钩,提高就业与招生、人才培养的关联度,努力做到“出口引导入口,就业培养互动”,并且将这一机制贯彻落实到学校各职能部门和各学院(部)、系(教研室)、每位教师等各个层面;二是扩大就业型实习基地,实习与就业联动,以学院为主体,统筹协调,采取有效措施,抢占市场先机,以毕业实习质量的提升带动就业质量的提高。


        5.健全领导机构,为做好就业工作提供坚实组织保证。学校成立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全校就业工作,研究就业工作的总体思路,统筹协调相关重大事项等。组长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学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学生处、团委、校友工作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校长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学院书记、院长。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与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各系(教研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学院分团委负责人为成员的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要求,加强与省市就业工作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采集编制就业信息,制定就业方案;开展宣传教育,加强就业指导与服务;就业市场拓展与管理。就业工作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按照全程化、全员化、专业化、信息化、个性化的要求,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就业指导服务水平。


        6.积极探索大学生就业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教务处等有关部门要将教学改革、管理改革、课程设置、教学活动、实践活动等工作与学生就业紧密联系。教务处要立足学校人才培养实际,在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基础上,指导、支持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与用人单位的需求,灵活调整部分专业学生的实习、见习时间,以便使学生能够根据实际需要,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完成下一阶段的学习,作好就业准备;校团委要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提高学生实际能力中的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学生素质拓展活动;教务和人事部门要加大支持学生就业工作所需课程和师资队伍建设的力度。宣传部要将就业工作列入学校宣传工作总体方案,统筹安排,在扩大学校知名度和影响力方面下功夫,为学生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7.建立、完善考评激励机制和专业动态调整、预警、退出机制。将学生就业工作纳入学校目标责任制考核,列入对各级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把毕业生就业率作为确定各学院发展规模和评估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学校每年9-10月份,开展就业考评工作,同时签订下一年度就业工作责任状。以学校上一年就业率及全省本科高校平均就业率为量化基准,以重点地区、单位中我校毕业生有合理分布和相应的市场份额为质量目标,力争就业率逐年有所提高。对不能完成规定就业率和不认真开展学生就业工作的学院予以责任追究,对就业率连续较低的专业要采取减少招生计划数、隔年或停止招生等措施,督促各单位改进就业工作。各学院须将各专业学生就业工作开展情况与绩效工资挂钩,有效调动教职工全员参与学生就业工作的积极性。


        8.建立和完善用人单位和毕业生跟踪制度,广泛开展市场需求调查研究。校友工作办公室要指导、帮助各学院密切与校友的关系,不定期收集用人单位和毕业校友的意见和建议,与招生就业处配合,完善毕业生就业创业状况分析和反馈机制,面向市场做好学生就业工作。


    三、健全制度,加大投入,进一步加强学生就业工作队伍建设


        9.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制定、完善《哈尔滨学院学生就业工作制度汇编》,采取有效管理措施,确保学生就业工作“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四到位,使大学生就业工作做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10.落实保证就业工作专项经费。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中以不低于每年学生学费总额的2%标准核拨就业工作专项经费。财务与就业工作部门要保证该项经费全部用于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


        11.加强工作队伍建设。在招生就业处增设市场科,加强就业市场开拓与相关业务开展,同时按照就业工作专职人员与毕业生不低于1:500的比例配齐招生就业处就业工作人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就业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纳入学校、学院师资培养规划,努力提高就业工作人员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学校每年选派10%以上校、院两级从事学生就业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外出培训,并逐步配备专门的就业指导教师,作为开展学生就业指导教育工作的专职人员。


    四、强化市场意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毕业生综合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


        12.树立全面发展、人人成才、系统培养和终身学习的教育教学观念。各学院要切实从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综合素质的要求出发,把毕业生就业工作与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人格培养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健康人格和就业竞争能力。


        13.加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力度,以创业带动就业。各学院要认真落实《哈尔滨学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遵循教育和人才成长规律,进一步深化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促进专业教育与就业及创新创业教育的有机融合,努力使更多的毕业生成为祖国建设的奉献者、创业者、创业的成功者。


        14.强化实践育人,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各学院要以就业市场反馈信息为依据,保证经费,增加并开足、开满课程实验、课程设计、社会调查以及各类见习、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着力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15.拓展实习基地功能,积极培育和建立适应市场需要的毕业生就业实习基地,逐步推行“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通过建立毕业生“专业见习”、“专业实习”、“顶岗实习”、“带薪实习”等多种形式,密切与用人单位的联系,促进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相互了解,努力提高毕业生的签约率。


        16.建立长期稳固的就业基地,充分调动和发挥校友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作用,在人才需求密集的长三角、珠三角等地设立就业工作机构,在省内各市(县)设立就业工作站,并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五、完善就业指导服务体系,提升学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水平


        17.加强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建设。将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和就业教育结合起来,根据学生从入学到毕业不同阶段的认识水平和发展特点,制订科学合理的职业生涯规划教育目标和方案,通过讲座或开设课程等途径,将职业生涯教育贯穿于学生在校教育的全过程,以帮助学生正确自我评价,确立合理的职业定位,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目标和计划并努力实施,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


        18. 搭建平台与拓展市场并举,主动联合政府和用人单位,为毕业生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学校每年举办两次大型双选洽谈会(春季和秋季),并逐步将重心下移,以学院为主体,举办“校内为主、专业化、小型化”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就业招聘会。按区域、行业等细分就业市场,发挥各地校友会资源,密切与重点用人单位的关系,在巩固省内就业市场的同时,拓展省外就业市场,建立并维护好校、院两级用人单位信息库。积极探索“走出去,请进来”的就业推荐模式,全方位开展信息交流、人才推荐、供需见面和市场调研,为毕业生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搭建平台、提供服务。


        19.学校组织部、团委等部门要积极做好“选调生”、“选拔优秀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等国家基层就业项目的学生推荐工作,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开展,推动毕业生面向基层,为国家做出应有的贡献。学生工作部(武装部),要加大宣传与组织工作的力度,积极做好毕业生应征入伍的相关工作。


        20.加强各级各类国家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教师资格证等职业资格证考试的组织与辅导。教务处、各学院要把毕业生获得“双证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学生考试提供各种方便并制定出相应的培训计划,帮助相关专业尽可能多的毕业生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以增强毕业生的就业能力。


        21.积极实施“互联网+ 就业”新模式。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积极推动学生就业工作信息化建设,完善学校和学院就业信息网,积极联合政府和社会机构共建学生就业信息网,开展网上就业指导和招聘活动,实行就业率统计、用人单位信息发布、专场招聘、宣讲会等工作的网上办公。有效运用微信平台、手机APP等网络新媒体便捷、灵活、受众面大等优势,积极主动、高效地开展就业指导与服务。


        22.加强对学生就业观教育。通过日常教育和专项教育等形式,帮助学生客观认识就业形势和政策,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就业观,正确认识自身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关系,教育学生树立“面向基层,服务社会”、“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有发展”的就业理念,鼓励毕业生到家乡去、到基层去、到西部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主动将个人价值的实现与国家、社会的需求紧密联系起来,理性调整就业期望值。


        23. 加强毕业生心理健康教育。充分发挥学生工作干部和专业教师的作用,通过团体辅导、个别谈话、心理咨询等途径,采取主动干预、积极疏导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增强毕业生心理调适能力,缓解毕业生就业心理压力,确保就业安全和校园稳定。


        24. 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和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建立责任到人、任务明确的帮扶机制,加强对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工作。


        25. 继续加强毕业生的教育和管理。引导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正确处理好就业与学业的关系,遵守校纪校规,按时完成学业要求。要坚决杜绝以找工作为名长期不上课和不在校现象。要在毕业生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毕业教育活动,确保每位毕业生都能按时顺利地离开学校,走上工作岗位。


 


                                                                                                                                          招生就业处


                                                                                                                        二○一五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