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大厅疫情防控期间窗口服务事项公告
2020-02-03 点击次数:22624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减少服务大厅现场人员流量、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切实保障办事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黑龙江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大厅窗口服务事项告知如下:
一、即日起,黑龙江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大厅暂停现场服务,改为网上服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为方便群众办事,疫情防控期间黑龙江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大厅窗口业务开通网上办事服务通道,提供各项业务办理服务。
(一)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业务
可通过学信网(www.chsi.com.cn)申请办理。
(二)流动党员业务
可通过黑龙江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www.hljbys.org.cn)或lddyyx@163.com申请办理相关业务。
(三)就业报到证业务
请将相关材料(材料详情见附件)清晰拍照上传至 hljjy82280922@126.com预审邮箱,我们将安排专人在每个工作日进行材料审核和邮件回复。审核通过后,请将相关材料邮寄至“哈尔滨赣水路12-8号黑龙江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大厅综合业务部”(注明回寄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我们将在收到纸质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免费回邮有关材料。
(四)就业招聘等相关信息请登陆黑龙江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www.hljbys.org.cn)进行查询。
三、疫情期间,可通过黑龙江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www.hljbys.org.cn)首页“留言咨询”栏目、黑龙江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大厅0451-82280922服务热线进行业务咨询,对外咨询服务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13:30-16:00。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黑龙江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大厅
2020年2月1日
附:
就业报到证业务所需材料
特殊时期,业务办理所需材料以邮件回复为准,以下内容仅做参考。
一、 改签就业报到证(自毕业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止)
(一)省内普通高校毕业生
1.报到证原件;
2.接收单位出具的有效接收材料原件(包括协议书、接收函等)。
注:原己就业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原就业单位放行(解约)材料原件。
(二)省外院校黑龙江省生源毕业生
1.报到证原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黑龙江省内接收单位出具的有效接收材料原件(包括协议书、接收函等)。
注:原已在黑龙江省外单位就业或拟改签至省外接收单位的,需回原签发机关办理。
二、签发就业报到证
(一)毕业时未签发就业报到证
1.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未签发报到证说明;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单位出具的有效接收材料原件(回生源地不用提供)。
(二)退学后申请签发就业报到证
1.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未签发报到证说明;
2.升学录取院校出具的退学手续原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就业单位出具的接收材料原件(回生源地不用提供)。
三、补发报到证(开具报到证签发证明)
毕业时间在2000年(含)后的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补办申请;
毕业时间在2000年以前的毕业生,先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查询当年派遣信息,查实后方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