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政策为落户硕博士研究生发放住房补贴
2013-01-04 点击次数:910
青岛为研究生发住房补贴 硕士每月400元博士每月600元
青岛市规定,国内毕业生须为2012年以后毕业并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派遣期内在青岛就业的毕业生,还须与用人单位通过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签订就业协议,且报到证已派遣到用人单位。毕业生户籍须落户青岛,且接收单位为毕业生缴纳法定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等“五险”。留学回国毕业生则须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博士学位,2012年以后来青岛就业且具有该市户籍,所在单位已为其缴纳“五险”。
《中国教育报》